国家发展规划法来了!中国迈向规划法治化新阶段

2025-03-26 16:37


2025年2月10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(草案)》,决定将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这一法案的推进,标志着中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、实施与监督机制,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。  


长期以来,中国的五年规划、区域发展战略等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核心作用,但始终缺乏专门法律的规范。2023年,《国家发展规划法》被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,列为“条件成熟、任期内拟提请审议”的优先项目。此次草案的审议,意味着规划编制将从“行政主导”转向“法治引领”,进一步强化规划的战略性、稳定性和约束力。  


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出台意义重大。从历史角度看,我国自1953年开始制定国家发展计划,2006年起改为规划,已连续制定了14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(计划)。实践证明,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,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。而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到来,将把这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。

从宏观层面而言,国家发展规划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。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,通过法律明确规划内容、审批、实施保障、评估、调整等方面的程序和规范,能够提升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水平,确保规划权威,增强刚性约束。

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说,国家发展规划法有利于保持国家战略连续性稳定性,集中力量办大事。在规划的指引下,各地区各部门能够更好地协调配合,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,引导经营主体行为,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。

国家发展规划法若正式出台,还将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。明确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,使其成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等目标的立法准则和依据。同时,强化其法律约束力和适用性,保证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施,避免规划的随意变更。还会规范规划编制主体、编制权限和编制程序,让规划编制更加科学、民主。


尽管立法意义重大,其实施仍需突破多重挑战:  

如何平衡刚性与弹性?法律需为应对国际形势变化、技术革命等不确定性预留调整空间,避免过度僵化。  

如何协调部门利益?规划编制涉及多部门权责,需通过法律明确分工与协作机制,减少“多头管理”问题。  

公众参与如何落地?草案提及“民主化”原则,但需进一步细化公众意见征集、听证等具体程序,避免规划成为“精英决策”。  


可以预见,《国家发展规划法》的出台,将为中国中长期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,推动“中国之治”迈向更高水平的法治化、系统化。